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公子玉璃 > 三四六 难为(三)
    从前,站在谢家皇朝的立场上,言书作为七宝阁的当家人,帮着谢韵在各处收集罪证,只为求一个太傅向安的软肋。

    守恒制约,对于皇朝来说本就是更古不变的的真理。

    向安知道,谢韵和向安也知道。

    一次次的考证探寻,得到的结果对言书来说实在算不上意外,毕竟向安这个人真正算得上表里如一。

    也是因为这种考证,叫言书明白,自己这辈子是没法真的讨厌太傅的。

    就这么胡思乱想的瞬间,盆里的水算是彻底凉了。

    “果然呢,不管在何处都不若家里舒服。”

    言书不知为何,有些想念言家府邸里头那汪引自山头的温泉了。

    真自感慨时,元夕提着满满两桶水进来了,听他喃喃,少不得奇怪“好好的,怎么还学人家想家了?玉璃,你可是越来越奇怪了。”

    嘴里说着话,手里也不闲着,温热的水顺着宽大的浴桶倾盆而下。

    言书才适应微凉的水温,如今陡然被热水一激,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战。

    “嘿嘿。”元夕很是愉悦,笑眯眯的看着他道“怎么样,有我在,是不是处处都跟家里一样舒服?”

    这语气,竟是半点都不曾将言书方才的疾言厉色放在心上。

    言书抬眼看他,道“若我记得没错,你才刚出去前,我是不是在教育你?看你这模样倒像是半点都没有好好反省。”

    不知没有反省,还在自己训话时大言不馋的打断自己,这性子可比当初韶华在时难驯多了。

    元夕道“你且省省吧,真当我是韶华宛芳那样听话的?给你些许颜色就开始开染坊了?说我犹疑不听话,那你到说说,我有哪里不听话了?”

    “呵。”言书笑了笑,颇有意思的去看元夕“不过出去打了通水,你就这样能说会道了?我还是那句话,如今情势不同往常,若你接下来还是要这样偶尔自作主张,做不到令行禁止,那你便留在这处吧。帮着看看屋子,也是好的。”

    “看屋子?”元夕失笑“我可是听说过一句话,叫做杀鸡焉用牛刀,我就是那牛刀,看屋子这样的鸡又怎么会用得到我?再说了,你这些日子做事总是偏激的紧,我若不跟着,谁知道你会疯到什么地步?”

    好好一个书生,又是那样的长相,横该捏着书卷月下吟诗,或者举着美酒左拥右抱。

    反正不管如何,这样一个人物,绝不能像今天那样握着兵器面无表情的杀人。

    元夕想了想道“知我者不过玉璃,你自然是很清楚的,我今天这样并不是因为我抗拒杀人或者心有猜忌,只是我怕一刀下去你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说来也是我心痴,竟不明白你这般决绝的用意。倒也不怪你生气,本是我不对。就算你只是突如其来的任性想杀人又有什么关系?我陪你就是了。”

    天涯海角,我陪你就是了。

    这一澡,洗了足足有一个时辰,水凉了又换,换了又凉,直将言书的皮肤泡的起了褶子,两人的话才算说完。

    那些莫名的心结,那些不知所起的担忧,那些左顾右盼的考量,那些将恣意任性全然抛弃的小心翼翼,在这夜之后将不复存在。

    我既跟着你,便只是你,不管是俊雅风流的玉璃公子,还是杀人如麻的墨轻骑首领,只要是你。

    这一觉算是酣甜,两人各自闭眼后一夜无眠,再睁开眼已然是日出东方的光明之际。

    钱渊并郭子淳两人一大早就静侯在门口,整装完毕只等着自家主子。

    言书这人从来不会刻意苦了自己,能享福的时候绝不吃苦,平素虽不过度高奢,可一应吃穿用度都是极其精致的,素锦苏绣,掺金捻银的,面上看着倒是素雅,可寸布寸金,常常一个不注意就将一座院落穿在了身上。

    可到了这儿,想要再讲究却是不能的了。

    麻布粗衣,拿一根布襟子拦腰系了,至于头发就更简单了,用不得玉簪子,就用发带绑了,倒也干脆利落。

    都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样极简的装饰落在言书身上,反衬的他整个人愈发芝兰玉树的高雅。

    元夕扯了扯自己身上与言书大同小异的装扮,很有几分抓耳挠腮的不解“玉璃,咱们这衣服可是一样的吧?为什么我瞧着你那个似乎比我的舒服些呢?”

    明明差不多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就是一个冰清玉洁的落难贵公子,怎么到了自己身上却像个在田间撒野的乡下小子?

    元夕自然不会承认这差别源自气质,所以只能认真的觉得这衣服不过就是形似,里面却是不同的。

    “不会不会。”郭子淳是个实诚人,哪里能看清元夕心底的弯弯绕绕,只当他是质疑自己这个做下属的区别对待了自家的主子和他这个统领,少不得要辩解一回“统领别误会,为了掩人耳目,这庄子里头的人所穿的衣服都是大同小异的,料子也是差别无两。主子虽说尊贵,可到了这儿也只能受些委屈了。”

    说到这儿,还有些难受,道“都是小的们没用,才害主人不得不亲临此处,受这些苦楚。”

    元夕的抱怨,可不是为了听这些客套虚伪的话,他嫌弃的扯了扯自己身上的衣衫,又去看言书身上的,摸了又摸后才不得不承认,果然是一样的。

    其实说实话,他这衣衫穿的很是好看,虽不若言书那般像个退隐的居士似的温润文雅,可贵在那种与生俱来的精灵古怪,与这野趣倒也算相得益彰。

    言书看他垂头丧气的好笑,少不得伸手拍了拍他道“行了行了,且收起你的小心眼吧,别与瞎子做媚眼了,子淳是个实心孩子,不懂你那莫名其妙的意气。况且,你这身穿着,我倒觉得很好看,灵气十足的,比我精神多了。”

    这是真心话,在元夕这儿,能得言书一句,可抵得过旁人千句,元夕至此也算功德圆满了,兴兴头的带头出了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