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沈浪徐芊芊 > 第77章:注定大红大紫!踩人头上位
    ???

    最终在岳父大人的逼迫下。

    沈浪对《金瓶梅之风月传奇》进行了一些修改。

    比如西门庆的字不再是光允了,而是暗否。

    还有西门芊芊的名字也变成了西门万万。

    这下子也不知道读者们能不能联想到芊芊这个名字,但愿这一届读者能行啊。

    ……

    沈浪和金木聪二人坐着马车前往一百多里外的兰山城。

    为何要去那里?因为那里才是文化盛地。

    兰山城不属于怒江郡管辖范围,而是属于阳武郡。

    更妙的是阳武太守某种程度上算是张翀的政敌,所以对沈浪这本书的印刷和发行尤其有利。

    但是从地理距离上,兰山城和玄武城却又非常近。

    它是一个文化名城,他出的书籍能够辐射到周围五郡二十几城。

    书籍,已经成为了兰山城的名片。

    玄武城的丝绸,兰山城的书。

    想要引起巨大效应,去兰山城出书才是最好选择。

    “我爹竟然没有打你?”金木聪惊讶道。

    沈浪眼睛一眯道“岳父大人没有打我,你很失望对吗?”

    “对啊……”金木聪本能道,然后拼命摇头“没有,没有,我这个人最讲义气了,怎么可能会这样想。”

    接着,金木聪又道“我爹竟然没有把书稿撕掉?”

    沈浪懒得再回答他这样幼稚的问题,何止没有撕掉,还发生了比你更加火爆的事情。

    “姐夫,看来我们这本书要火啊。”金木聪道“连我爹这样古板的人都舍不得撕掉,绝对要火啊。”

    在看书方面,玄武伯爵绝对是老白了。

    对于一本书而言,经常可能会出现小白之仙草老白之毒草这种情况。

    如果一般书让伯爵大人这样的老白都拍案叫绝的话,只怕是要扑街了。

    但凡事都会有例外,沈浪这本书绝对是老白小白一起通杀。

    一定会火爆三重天。

    ……

    整整四个多小时后,沈浪和金木聪乘坐的马车来到了兰山城。

    这座城池的底蕴是不如玄武城的,算是一座比较新兴的城市。

    这里也有一个老牌贵族,兰山子爵府。

    但祝氏家族太狡猾,阳武郡太守还没有将新政大刀落在他们头上,这位子爵大人就提前投降了。

    献出了自己的封地和兵权,换来国君好一阵夸奖,誉为国之干将。

    不仅如此,还赐给了兰山子爵府好一批钱财。

    但是兰山子爵府也成为老牌贵族之耻。

    你这样做痛快了,可把我们害惨了,玄武伯爵也屡次痛斥兰山子爵之无耻,这等行径完全是将其他老牌贵族架在火上烤。

    ……

    论有钱,兰山城肯定是不如玄武城的。

    但从市面上看来,这里反而还要繁华一些,而且气氛上也轻快得多。

    真不愧是文化明城,这里到处都是书店书摊。

    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墨香味,周围几十城的书籍都在这里进货。

    一路上经过许多书店的时候,沈浪都看到了巨大的招牌。

    “距离《鸳鸯梦》下册上市还有十六天!”

    竟然还有倒计时?

    这本《鸳鸯梦》是有多么火啊?

    何止是火啊,简直是爆了!

    《鸳鸯梦》的上册销量,已经打破了兰山城话本类销售记录了。

    如今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无数人对下册翘首以待。

    所以,许多书店都挂起了这本书下册的上市倒计时。

    而这本书的作者,也成为了名满几十郡的大才子,无数深闺少女的梦中情人。

    ……

    这个兰山城有五个大书坊。

    这些书坊不但卖书,而且还自己印书,在周围几十城都开了书店。

    用地球上的话说,这就是大型连锁书商了。

    而最大的两家书坊,一家是墨香楼,一家是如玉阁。

    前者一听就非常古板正经,后者一看就很通俗艳丽,所以沈浪和金木聪毫不犹豫去了如玉阁。

    沈浪进入如玉阁之后,目光立刻锁定了一个年轻英俊,锦衣玉服的公子。

    帅哥之间都是天敌啊!

    一个掌柜立刻迎接了上来,道“两位公子想要什么书,小店最近刚刚上了一本《鸳鸯梦》,那真正是婉转缠绵,无数公子小姐看得如痴如醉,定然不会让两位公子失望的。”

    又是《鸳鸯梦》,沈浪的眼睛和耳朵都要出茧子了。

    你还不如叫新鸳鸯蝴蝶梦呢。

    沈浪嘴角不屑一笑,这书名一看就知道是狗血文,骗无知少女的芳心和零花钱。

    不像我这本书,不但骗男人的钱,还要榨取某种生命精华。

    他的笑声刚刚一出,立刻受到了一股敌视的目光。

    那个英俊的锦衣公子目光射了过来,寒声道“怎么?这位兄台觉得很可笑吗?”

    他容貌也算得上是非常英俊,但和沈浪比起来还是有差距。

    只不过不过这一身锦服缝金绣银,比沈浪还要华贵。

    人靠衣装马靠鞍,沈浪这身衣服被人比下去了。

    沈浪道“阁下是?”

    “兰山祝文华。”青年公子道。

    祝文华?

    原来是你啊,老牌贵族之耻。

    你爹真是混蛋,主动把封地和兵权都献上去了,把我玄武伯爵府放在火上烤。

    只不过人家祝氏可不觉得自己是贵族之耻,得到国君的肯定和夸奖之后,人家正当红呢。

    而这位祝文华,便是兰山子爵府的第二子。

    “《鸳鸯梦》便是拙作,兄台有何指教?”祝文华又道。

    原来红透几十城的大才子,就是你。

    骗取无数少女芳心,眼泪,零花钱的人也是你啊。

    这祝文华名气很大,不但是许多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更是无数妹子的深闺梦中人。

    作为贵族之子,他并没有混吃等死,反而锐意进取,习文学武,仅仅十六岁就中了举人。

    在贵族圈内,他是一个叛逆,又是一个偶像。

    在平民眼中,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却忧国忧民之才子。

    不过明人不装暗逼,别人看不穿此人,沈浪还没有见到他本人,光听他的事情就将此人看透了。

    兰山子爵府在几年前乖乖交出了封地和兵权。

    他家的封地实在不多,仅仅只有一百多平方公里而已,至于私军更是只有不到三百人。

    这位祝文华又是子爵大人的第二个儿子,无法继承爵位的。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

    当然是另寻出路,一边考科举,一边刷名望了。

    而且沈浪还知道,这位祝文华刷名望的一个大目标,便是怒江郡太守张翀之女张春华。

    这位张春华被誉为玄武城第一美人才女。

    这些排名都是炒出来的,关键这个女人的爹牛逼啊。

    谁都能够看出,一旦张翀搞定了玄武伯爵府,注定飞黄腾达,日后一定会入越国中枢。

    所以,这是一个心机男婊啊。

    沈浪看到他第一眼,内心就涌起了敌意,这是遇到同行了啊。

    他和沈浪二人都想要吃软饭。

    只不过沈浪是明明白白地吃,而这祝文华却要装腔作势地吃,如同一只孔雀一般,拼命地开屏,就是想要吸引张春华的目光。

    同行是冤家且不说,关键你祝文华一心想要做张翀的女婿,这不是背叛了自身的立场吗?

    你可是老牌贵族的子弟,竟然想要去投靠新政派?

    你这是扛着红qi反红qi啊。

    祝文华不知道沈浪之看了他一眼,就有如此多的内心戏。

    他甚至不知道沈浪是谁,但不知道为何,一见到对方就涌起敌意。

    没办法,沈浪实在太帅了。

    而且他是名扬十几城的大才子,还是贵族子弟,完全是目空一切眼高于项的,此时眼前这个不学无术的小白脸,竟然听到我的书名后耻笑我?

    你算什么东西?

    为何他还不知道沈浪是谁,就判定他不学无术呢?

    理由很简单。

    在朱文华看来,这个世界上比我有才华的人不是没有,但绝对没有我帅。比我帅的人也不是没有,但肯定不如我有才华。

    “这位兄台,你听到在下写的书后,发出不屑一笑,这是为何?”祝文华冷道。

    沈浪老实道“不知道为何,光听到这个傻逼书名,我就有些想笑。”

    这……是挑衅啊!

    这话一出,在场众人的目光不由得纷纷望过来。

    帅哥之间果然是天敌啊,这才刚见面就怼上了啊。

    祝文华面孔一寒道“阁下是谁?”

    那意思就是你抱上名号来,如果出身一般无权无势的话,小爷就要弄残你了。

    兰山子爵府虽然已经失去了兵权和封地,但还是有权势的,受到国君的肯定正当红,想要搞一个普通书生,还是绰绰有余的。

    沈浪还没有开口,边上的金木聪就寒声道“我是玄武伯爵府世子金木聪,这是我的姐夫沈浪。”

    比身份?比爵位?你祝文华还不够格。

    不料听到这两个名字后,祝文华脸色先是一变,然后一喜。

    好猎物啊!

    我正愁不知道该怎么讨好张春华小姐呢。

    你们两个废物就送上门来了!

    祝文华道“原来是你们这两个豪门之耻啊,金木聪你出身高贵却蠢笨如猪,以至于金木兰小姐无法外嫁,还要招一个不学无术的无耻男人入赘。”

    接着,他的目光朝沈浪望过来道“而你……就是那个贪慕虚荣,不学无术的沈浪吧?”

    哎呀!呀呀呀呀!

    沈浪美美地闭上眼睛。

    老天爷对他太好了。

    他想要打脸的时候,立刻就有人把脸凑上来。

    他想要装逼的时候,立刻就有人把脑袋送上来让他踩。

    我的这本《金瓶梅之风月无边》怎么才能快速大火呢?

    当然是踩着最当红的大才子上位啊,况且这还是一个阶级敌人啊。

    沈浪睁开眼睛,望着眼前充满战斗欲的祝文华。

    心中一声叹息。

    “人活着不好吗?”

    “你祝文华大好青春年华,有着睡不完的粉丝,为何这么急着来送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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