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农门锦鲤妻:带个傻子去开荒 > 第一百五十章 两个版本的故事
    杨春道“你回房间睡一会儿吧,等睡醒了,咱们再启程。”

    车里久久未传出回音,杨春喊了一声“弟弟”,里面依旧没有声音,他掀帘子一看,曲小白已经躺在车板上睡着了,嘴角还流着涎水。

    杨春拿帕子轻轻擦了擦她嘴角的水渍,无奈一叹“你呀……”顺手把车上的一块丝巾拉过来,给曲小白搭在身上。

    正好老胡从客栈走出来,看见了他,“咦,大少爷,你们回来了。”

    杨春落了帘子,没让老胡看见车上的曲小白,“嗯,去让掌柜准备两碗面,一碗给我送车上来,你顺便收拾一下行礼,咱们吃完就走。”

    “哦,好。”

    老胡去了,很快,伙计端了面送了出来,杨春就在车前坐着,接了面过去开始吃。老胡端着面碗,坐在客栈门口的青石上,看着清秀少年坐车上吃面,如此不雅的动作,偏让他吃出个雅意来。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大少爷,干嘛要坐外面吃?小少爷呢?”

    老胡一边吃面,一边问。

    杨春无奈地瞥了一眼车厢,“吃面吧,吃完收拾东西上路。”

    其实这大少爷瞧着怪和善温雅的,却实在很难接近,那位小少爷夫人看着张牙舞爪的,却是个平易近人的。老胡不敢再和杨春搭话,低头吃面。

    吃完了面,老胡回去收拾了行礼拿下来,结了店资,赶车上路。

    马车经过华凤郡,未再做停留,继续往西南行走。

    夜间没有找到地方投宿,三人便在车上睡了一夜,次日走了整整一天,到了华凤郡西南方向一百八十里的一个城镇,曲小白睡了一路,长舒一口气,坐起来醒神儿。

    杨春把车停在了一个客栈门口,令老胡先进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间,老胡得命先进了客栈。

    车厢里,曲小白打了个哈欠,悠悠道“兄长,咱们这是到了哪里了?”

    “一个叫白马镇的地方。你醒了?那就下来活动活动筋骨吧。”

    “嗯。”曲小白掀帘子出来,见杨春坐在车前一侧,倚着车壁没有动弹,便顺势坐在了另一侧,继续打哈欠。

    杨春不由好笑“你这是还没有睡够吗?”

    “我觉多,要是认真睡够的话,那可早呢。”借着车前的风灯光,她打量眼前街道,是一条青石铺成的街道,街道两旁有米铺酒铺布庄之类的店铺,一例是青石的墙,屋顶的瓦在夜色中辨不清颜色,但她觉得,那瓦也非寻常所见的青灰色。

    “这里很多石头吗?怎么路是石头的,屋子也是石头的啊?”

    “大概吧,进镇子之前,看见那边有一座大山,应该是山上开采的石头。”

    “唔,那叫石头城算了,干嘛叫白马镇啊?”

    杨春不由瞥向她,两个人相视,继而互相大笑起来。

    曲小白说“你个傻子。”

    杨春“你才傻……哈哈哈。”

    老胡从客栈出来,被他二人笑得莫名其妙,“你们……你们笑什么?”

    “没什么,他说你是傻子。”曲小白跳下了车,“怎么样,有没有房间了?”

    “有,这回订了三间,我怕再耽误大少爷读书。我睡觉打呼噜,太响。”

    杨春揉揉鼻子尖,“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曲小白白他一眼,道“你家大少爷脑子傻,这书啊,读不读都一样。”

    老胡一派懵逼,表示听不懂这两个人在说什么。

    店伙计出来把马车往后院赶,三个人进店,曲小白还在纠结白马的问题“哎,你说,这白马镇是不是盛产白马啊?要不怎么叫白马镇呢?”

    “你可以慢慢考究,然后,等回南平郡写一本游记,就叫《木易凌南下记》。”

    “那样的书名是卖不出去的,就算是写,也得起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叫……《带个傻子去京都》,你说怎么样?”

    杨春……是我错了,我真不该跟个傻子出来。

    “嗯,一定能大卖。”曲小白信心百倍地点头。

    老胡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那个,大少爷,小少爷,房间在后院,咱们去后院吧。”

    这家客栈是一色的平房,客房在后院,一个硕大的院子,周围是一圈的房间,院子则是青砖铺地,院中有各色盆栽,环境称得上是幽雅。

    老胡订的三间房这回总算是凑在了一起,曲小白选了中间的一间,杨春和老胡自然两边各一间。

    客栈能简单的饭菜,菜色不精致,但胜在都是家常菜,是曲小白喜欢的菜色。

    老胡去和客栈的掌柜沟通,点了他们能做得出来的几样素材——曲小白不爱吃荤菜,他现在已经知道了。

    山城的夜晚蛮清凉,天上一轮圆月,照得满院清辉,曲小白心情不错,商量杨春在院子里吃饭赏月。

    杨春一介书生性喜花前月下,自然是没有意见。

    老胡干不来他俩干的这种雅事,扒拉完两大碗饭就回房睡觉去了,曲小白醉酒在车上睡了整整一个下午,此时困意全无,精神得很,杨春则一向是精神好,哪怕是睡眠不足的时候,也是精神充足的。

    曲小白夸赞他“到底是年轻人,筋骨好。”招来他的一记大白眼。

    杨春问她“这白马镇,你可了解?”

    曲小白望着天上那轮明月,悠悠道“我在杨树屯长大,也没读过什么书,不识几个字,更没有出过门,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出门,你说我了解白马镇吗?”

    杨春知道她说的都是事实,但他又觉得这似乎不是事实。

    月光的清辉洒在她化过妆的英气的脸上,他看不清她本来的样貌,也看不清她样貌下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是我的错。”杨春笑笑,“其实,这白马镇很有名的。”

    “哦?怎么个有名法?愿闻其详。”曲小白凑过脸来,眨巴着眼睛,一脸的好奇。

    “相传,这白马古镇,兴建于六百年前。”

    “哇,那就是比大凉朝还要早啊。”曲小白惊叹地插言。

    杨春点点头“嗯,是可以这么说。”

    “然后呢?”

    “然后?然后,有一个姓白的风水师,他骑一匹白马,游历四方,有一天,他骑到了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那匹白马就不肯再走了,风水师就下马查看究竟。他发现,这里往东的那座大山上盘旋着紫色的龙气,护佑着这块风水宝地,于是,风水师决定不再走,在这里安了家,出资兴建了一座祭台,把这里取名叫白马镇。”

    “再然后呢?”曲小白瞪着杨春,一副我就静静地看你编的架势。

    “再然后,他每天都会在祭台上烧香磕头膜拜,路过的人看着他的行为,就很好奇,问他在做什么,他就把龙气的事跟人说了。于是,就有很多人迁居此处,这里很快形成一个小规模的镇子。

    再后来,他看人聚得多了,就跟他们说,上天托梦于他,让他每年举行一场祭祀活动,献祭十个年轻姑娘给上天,上天就能永保这里的风水,庇佑这里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据说,那时候前朝已经腐朽到了……”杨春想说一句,跟现在这光景也差不多的境地,但终究没有说出口。他继续道“反正是很腐朽。这个地方三年大旱,庄稼颗粒无收,百姓被饿死的比比皆是,为了活命,百姓们就听信了他的话。每年,献祭十个年轻的姑娘。”

    曲小白道“我以为,你会跟我编一个郎骑白马来遇上心仪姑娘的故事,没想到就编这么一破故事。”

    “这天下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是以美好结局。这个故事,开头听着很悲惨,后来……”

    “后来怎么样?”

    曲小白知道,后来更悲惨,她已经在度娘那里了解过。度娘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白马镇的年轻姑娘越来越少,男人们都娶不上老婆,日子很难熬,有一些禽兽男人,看见姑娘就眼红,拖了回家就……玷污了。

    后来,终于有一个勇敢的年轻人站出来,揭穿那个风水师的谎言,但他没有证据,被风水师反咬一口,风水师将他悬在了祭台之上,把他身上的皮肤割开了无数的小口子,他流的血,招来了山上的秃鹰,秃鹰啄其肉,饮其血,三天的时间,就把他啃食得只剩一个骨架。

    那个年轻人,有个心爱的姑娘,本来,这一年,姑娘是被选为了祭天圣女的。她相信她情郎的话,那个风水师是个骗子。本来,她是要和年轻人一起逃走的,可是年轻人被风水师害死了,剩下她孤身一人。

    姑娘一心要给自己的情郎报仇,到了祭祀的那一天,她偷偷准备了一把尖刀,藏在身上。按照惯例,祭祀的前夜,是要被送进祭台后面的天师庙沐浴斋戒的,姑娘和其他九个女孩子一起,被送进了天师庙。

    风水师要求她们进入一个温泉池子里沐浴,姑娘偷偷地将尖刀藏于温泉池子的台阶里侧,跟着一起进了温泉池子。

    谁知一入池子,姑娘就觉得热气上涌,那不是温泉池子的热气,而像是从骨头里散发出来的热气,蒸得人浑身无力,她再看其他的姑娘,都是肌肤泛红,显然,这是中了毒药了。

    这时候,风水师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