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随便当个明星玩玩 > 15、签约
    几天后,星期天。

    林霄跳槽的消息还没落实,徐天宏这边就已经收到了消息。

    对着电话惊讶道“什么?他哪里来的一百万?”

    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沙哑低沉,开口道“不清楚,大概率应该是星娱出的吧。”

    徐天宏闻言哈哈大笑,说道“星娱的人脑袋是被驴踢了吧,宁愿花一百万买一个林霄?那家伙能值一百万?哈哈哈,这样算起来我们岂不是还赚了?”

    “不,你们亏了。”电话那头说道。

    “嘎”徐天宏笑到半截,被一句话堵住,问道“什么意思?”

    “等着,我给你发个东西,你看过就知道。”

    没过多久,徐天宏的邮箱收到一封邮件,鼠标点开,是一段视频。

    点击预览,应该是用手机拍的,像素不高,背景是在晚上,等镜头拉近,徐天宏看到了那张让他憎恶的脸。

    赫然是林霄几天前晚上唱歌被人偷拍的视频,背景先是嘈杂,后来吉他旋律响起四周瞬间安静,音响音质和手机录制的效果都不是很好,但徐天宏还是能够听清。

    直到视频放完,徐天宏一直直愣愣的看着,这首,感觉比那首什么蓝莲花更好啊。

    至少,在他听来,这第二段视频里林霄唱的歌更符合他的音乐审美,简直戳到他内心。

    妈的,亏了。

    此时的林霄,正第二次坐在杜月华狭小拥挤的办公室中。

    算起来一共也不过几天时间,但就是这么巧妙。

    桌上摆着两份合同,并不急着签,杜月华正在跟林霄分析着后期一系列的运作计划。

    起先,杜月华是看在许莞晴的面子上,签一个艺人,她自己就可以做主。

    但经过第一段视频的发酵,她将事情上报给公司上层,经过分析,林霄的潜力绝对是有的。

    最终事情的转折是第二段被网友分享出来的视频,刚一传出来的时候星娱就已经把势头控制住,没让它继续在网络上传播。

    签,必须签,赔钱都要签,这两首歌,他们要了。

    所以那天夜里杜月华才会那么晚给林霄打电话。

    大家都不是傻子,没有利益的事情谁会干?

    林霄现在最大的资本就是他的那两首作品,风格差不多,但在这个世界里面这种类型的音乐作品少之又少,最幸运的是它能被大众所接受。

    大家都是娱乐圈里的老人,看过的听过的作品不计其数,但像林霄这种类型的音乐作品还真是第一次接触。

    不仅歌词有蕴意,旋律也甚是好听。

    简单来说,这个世界好的音乐作品和影视作品,包括综艺节目,都匮乏的可怜,大众的耳朵和眼睛已经很少出现新奇的东西。

    星娱给的合同,林霄看了很多遍,没有太过苛刻的条件,一些规则,他作为艺人也是必须要遵守的,要不然显得太过另类和格格不入。

    原本林霄觉得不满意的几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最后完美解决。

    总得来说,林霄对星娱很满意,而且对方也确实够意思。

    就是这年限问题,一直没有统一。

    星娱的意思是最少五年,跟林霄现在的合同一样,五年是一个起步阶段,公司培养艺人推广一个艺人没个两三年时间基本都不会有太大起色。

    而刚推广完,艺人合同就快到期了,那公司拿什么赚钱?

    续不续签是一回事,公司必须将这种风险降低。

    林霄也能理解,但是五年对他来说有些太过长久。

    杜月华在一边苦口婆心的劝道“年限的问题公司确实无法让步,你说的几点也都满足你了,只有年限这一点,也希望你能站在公司角度考虑。”

    林霄不是白眼狼,星娱带着足够的诚意,自己也不能让他们失望,虽然现在林霄的艺人事业还没有什么起色,但林霄对自己有信心。

    于是一咬牙,说道“行,五年就五年吧。”

    大致的协议都已经协商完毕,杜月华满意的点点头,脸上始终带着一抹微笑,说道“跟造梦那边的事情你就不用干预了,公司有专门的法律顾问,这违约金给是要给,不然会让你的形象受影响,但也不会让他们轻易拿到。”

    林霄点点头,公司代付了一半的违约金,这让他很感激。

    但也有些不理解,自己的合同就快要到期了,何不等着合约到期后双方再签约呢?

    而杜月华的意思则是,早签早好,林霄上传的视频在网络上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这几天关于林霄的自媒体新闻也开始多了起来。

    这样公司前期就可以省掉一笔很大的推广和宣传费用,两相比较之下一百万其实也不亏。

    最最重要的是,蓝莲花这首歌,和林霄那晚被偷拍的视频,偷拍视频已经被星娱截下,准备等林霄签约后再造一波势。

    总之,他们看重的是林霄的两首作品,还有他的才华,鬼知道林霄被雪藏的这两年激发了多少创作才能?

    会唱歌的人,只是个普通艺人,而会唱又会创作的,才是真正的好艺人。

    杜月华又拿出一份文件袋,当着林霄的面打开,总共三份,递给林霄一份道“这是我跟你还有公司的合作协议,同样五年,五年内我负责你的所有活动安排。”

    这是一份经纪人合同。

    公司、杜月华、林霄,三方都要签署。

    林霄之前的经纪人叫琳姐,不能说坏,但也谈不上多好,反正穿越过来的林霄基本跟她再无接触。

    简单看了下,没有什么问题,经纪人合同相对来说比较简单,而且林霄也信得过杜月华为人。

    首先,因为她是许莞晴介绍的,其次,网络上关于杜月华的新闻也有不少。

    亲手带出来的明星艺人有很多,只是这几年因为身体原因一直没怎么再带艺人。

    而林霄,则是她事业的重新开端。

    一切签约结束,林霄也算是星娱的一员了,至此跟造梦彻底了断,但恩怨还未购销。

    杜月华带着林霄在公司内转悠,虽然艺人以后不会常来公司,因为要忙着跑行程。

    但林霄是刚加入,总得走个流程。

    边逛杜月华边说道“签约金是两百万,因为还有五十万作为违约金,到你手扣完税大概还有一百三四十万左右,合同递交审核后就会打到你账户。”

    只觉得有些恍惚,林霄算了算,五年前跟造梦签合同的时候签约费才二十万,没想到这会儿能翻个十倍。

    关键是自己现在的这条件,星娱能给开两百万签约费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其实这也是星娱的一种激励手段,跟造梦打一巴掌给一甜枣的制度不一样,星娱这边就很简单,我就一直对你好,你必须学会给我感恩。

    实话说,林霄确实很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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