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致我和梁先生的那些年 > 第五十章 学生时代的我们
    上次的月考说实话对我来说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打击的,即使我妈说我进步很大,梁寻也说我考的不错,甚至杨升后来还和我说继续努力,可这些还是不能让我抚慰自己。

    在一个高的班级要用一万分努力才能追得上,我深知笨鸟先飞这个道理。

    我谨记这四个字并将它淋漓尽致地发挥到我自己身上,于是周日一大早就打电话把梁寻从被窝里炮轰出来,不能我一个人受罪,是兄弟就要一起学习。

    “我在上次那家肯德基等你,记得带作业过来。”

    我没给他说话的机会,立马就把电话挂断了,我猜他现在绝对是一脸懵逼。

    活该,让他也尝尝这种滋味,上次他大早上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我妈出来上厕所正好碰到我要出门,她第一次见我周末起这么早,脸上掩饰不住地惊讶,“安栾,你干什么去?”

    “学习!”

    我关上门的那瞬间听到我妈用难以置信的语气问我爸,“这还是我们的女儿吗?”

    怎么啦怎么啦,我就不能用功一回吗?

    我背着书包下楼,楼下公园里一群大爷在打太极,我亲切地和他们一一打招呼,路过一堆穿着颜色鲜艳服装正在跳广场舞的大妈时,我堵上了耳朵低着头走过去。

    这些老年人真的很过分,大早上也不顾别人的感受,音响的声音大的整栋楼都听得见,有一次早上五点我还在会周公的时候就被震天响的音乐声打醒了。试想一下你在睡觉的时候被突然吓醒时什么感受,我脑子里挥之不去的最炫民族风,我真的要被折磨疯了,这样下去我会神经衰弱的。

    我叫嚣着就要去楼下找大妈讲道理,被我爸拦住了,他说我作为一个高中生要有素质,和一群大妈吵起来像什么样子。

    我捂着疼到爆炸的头回到房间,谨记尊老爱幼这句话,可这群大妈也没有收敛过。

    公园的角落里还有几个家长带着目测只有四五岁的孩子在公园里练习英语,有的小孩子说不好英语就会被脾气不太好的家长打两下,然后公园里就响起了和音响声不相上下的哭声。

    我捂着耳朵冲出小区,同时也很同情现在的小孩子,这么小就要堕入那些令人头大的学习中去。

    看着那些拿着书陪着孩子一起学的家长,我想起来了我爸妈,要是当年我爸妈能这么督促我的话,我英语估计早满分了。

    可是我很感谢我妈给了我一个完整的童年,小时候别的小朋友都上各种特长班,每天的时间安排的很满,钢琴班接着书法班,书法班再接着画画班,完全没有一点自己的空间。

    那时候我妈就问我说,“安栾啊,你想和他们一样去学习吗?”她会问我的意见,如果我不愿意他们从来不逼迫我。

    但是还要提一下,这么多年我妈也不是完全尊重我,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跆拳道,我妈确实是为了我好,女孩子一个人出门在外说不定就会有危险,学过跆拳道防身有益无害,可跆拳道这东西真不是我这种细胳膊细腿的人能学的,还因为这事一直被齐宇嘲笑到现在。

    但总之,我真的很感谢我都爸爸妈妈,感谢他们的开明才没有毁了我这失不再来的童年。

    凡事有利有弊,我拿一个快乐的童年换来了长大之后的悲催。笨鸟先飞的我以风的速度冲进肯德基占位置,推门的时候力气太大加上我冲刺的速度往里跑,吓得服务员差点以为我是抢劫的,半个身子都猫到了柜台下边。

    我抱歉地朝他们笑了笑,占了个窗边的位置,过去买早餐的时候差点没让服务员的白眼瞪死。

    为了学习我也是不要脸了···

    我到底还是低估梁寻了,他来的时候一脸的笑容,丝毫不像是有过起床气的人,他把书包扔到桌子上,一点也不客气拿起桌子上的东西就开始吃。

    他迅速的解决完两个汉堡之后擦擦手,翻出习题册,“学习吧。”

    我们俩靠在窗边,早晨的阳光还没有很刺眼,透过窗户吹进来的微风吹起了桌上的习题册,不知道哪个熊孩子在玩泡泡,五颜六色的泡泡在空中一点点飘落下去,碰触到地面的一瞬间化为乌有。

    美好的瞬间总是这么短暂。

    早晨总是能看到这个城市最真实的面貌,环卫工人在马路中间担当这个城市的清洁工,对面煎饼摊的阿姨一边做煎饼一边打理源源不断的顾客,夹着个公文包嘴里叼着一根油条就去急匆匆赶早班车的上班人士,还有私家车主因为追尾而在马路上吵个不停,直到交警来解决。

    这个城市是忙碌的,灯红酒绿、来来往往,所有人都在靠着自己的努力生活下去。

    而我们,学生时代的我们仿佛是最轻松的那部分人,成人世界的喧闹与我们无关,拿着父母的钱,快快乐乐的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唯一的烦心事就是要学习,要和那些繁琐的知识打交道。

    可相比之下,与无边无际的课本打交道的我们才是最幸福的,就像现在,别人在马路上为生活奔波,而我正在肯德基里坐着学习。

    从小到大,老师总说读书的时候最幸福,可那时候被日复一日的读书折磨疯了的我们根本不理解这句话的涵义,可我看过了为生活而忙碌奔波之后的人们好像才真正理解了这句话。

    我看着对面正低头做题的梁寻,他的后背挺得笔直,写字的姿势很标准,那双令我羡慕的手拿着笔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

    我脑海里忽然有了一个疑问,梁寻以后会做什么呢?

    也开个早餐铺或者叼着油条和一群人挤早班车?

    这些事情好像听起来都和他无关。

    开个私家车体体面面去上班或者坐办公室当老板好像才应该是他这种人未来应该过的生活。

    我忽然对他的未来很好奇,好想有一个哆啦a梦里的时光机穿越到十年后看看那个时候的梁寻是什么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