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女生小说 > 奇异人生之民国纪事 > 第十六章 婚礼
    下班回家途中,坐在黄包车上的沈梦昔看到路边一只流浪狗,饿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地伏在地上,心中难过,这世道,人活着都难,何况一只狗了。

    她让赵三儿停车,把饭盒里的半个馒头丢给它,那黄狗一口叼住,边吞吃边看着沈梦昔,沈梦昔一摊手,“没了,我明天给你多带点儿。”

    黄狗一直跟着沈梦昔,明明已经没了力气,却还坚持着跟着跑,赵三儿停下来赶走它,快步跑起来,终于甩下了它。

    第二天下班,那黄狗蹲在路边,似乎在等沈梦昔。沈梦昔十分愧疚,因为她一忙就忘给它带吃的了,把手伸进皮包,从武陵空间找到一根火腿肠,扒了皮,送到狗嘴边,“吃吧吃吧,我忘给你带馒头了。这个有点咸,你得找点水喝喝。”

    这次,黄狗悄悄跟着她的车跑,到了街上,有淘气的孩子朝它身上扔石头,黄狗机灵地躲闪,最后还是被打中,嗷的一声惨叫。沈梦昔听到,猛一回头,连忙叫赵三儿返回去。

    沈梦昔下车制止了打狗的几个半大孩子,对他们说这是她的狗。然后嘴里啧啧两声,那狗就颠颠儿地跑过来了。

    “跟上!回家了!”黄狗乖乖地跟在黄包车的右侧,就这样,一个穿的干干净净的大个子车夫,拉着一辆黄色的车轮都闪闪发光的黄包车,上面坐着一个穿蓝色洋装套裙的女子,膝盖上放着一个黑色大皮包,一看就是独立自强的新式女性,她的车旁却亦步亦趋跟着一条赖皮黄狗,一直跟到法租界。

    赵三儿用木板钉了个简单的狗窝,沈梦昔准备两盆温水,戴上胶皮手套,在院子角落里给黄狗洗了个澡,阿欢叽叽喳喳地在旁边蹲着,一边看一边念叨着给狗取什么名字。

    这是一只最普通的中华田园犬,也就是土狗一只。

    阿欢最后决定给它取名叫大黄,于是沈梦昔说“大黄,你以后就叫大黄了,这里就是你的家,你要好好看家知道吗?”

    大黄正狼吞虎咽地吃着海伦给的剩饭,抬头看一眼沈梦昔,又继续吃起来。

    晚上有人从院子旁经过,大黄汪汪地叫起来,沈梦昔在窗口喝止它。

    后来,有陌生人上门送货,进了院子,大黄又叫,沈梦昔没有制止它。大黄叫了几声,看他们收钱走了,就不再叫了。

    大黄是个聪明的狗子,几次下来,就知道如何看家护院了,夜晚,有人路过大门它就会发出呜呜的警告声,如果擅自进了院子,就直接扑上去。顺带着连左右邻居家的闲事儿都管了。但是白天一般不乱叫,也不攻击附近的孩子。沈梦昔对赵三儿说,这大黄定是在外面吃了很多苦,才学得怎样聪明。

    最初几天,沈梦昔一上班它就嘶嘶地叫着,要跟着去上班,被沈梦昔喝住,命令回去,才老实地等在家里。

    这天一早,沈梦昔正准备上班,就听见大黄大声地叫,似乎是被人踢了一脚,然后被海伦喝住了。

    阿欢大哭着喊“八舅舅是坏蛋!八舅舅是大坏蛋!”

    沈梦昔连忙出去,见章嘉瑀正蹲在院子里,哄着阿欢“舅舅不好,舅舅以为它要咬我呢,才轻轻踢了它一下,你看它,是不是没事儿!”

    一回头见到沈梦昔,连忙求助“姐,快点儿,我得罪了小少爷,不肯饶我啊!”

    “哼!人家都知道打狗看主人呢!这狗养在院子里,你怎么问都不问就踢?”

    “你看它癞皮的样子,谁会想到是你的狗!”的确大黄的皮毛还是戗毛戗刺的,只是稍稍长了点肉,看上去还是和流浪狗差不多。

    “你来做什么?我马上要上班了。”

    “姐,我已经替你请假了,我们现在去参加诗哲哥的婚礼!你这身衣服不行,换个小礼服,再备个礼物,四哥去北平了,所以我们必须得去!”

    章家最喜欢许诗哲的不是章嘉璈,而是21岁的章嘉瑀,他可谓许诗哲的忠实迷弟,崇拜得五体投地。

    沈梦昔有些生气,“你崇拜他,我没有办法,但是你能不能别来烦我!”

    “姐,你一点都不懂他,他是这世界上多么难得的诗人!你听他的诗,‘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半空里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这地面上有我的的方向。”

    “我还是比较喜欢‘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阿瑀同学,古时候,这些缠缠绵绵的诗词都是写给妓女的,你喜欢什么是你的自由,快走吧,我很忙。”沈梦昔不耐烦起来。

    “阿欢!八舅舅带你去参加婚礼!你父亲的婚礼!”章嘉瑀并不在乎姐姐的态度,对着阿欢说。

    阿欢闻言欢喜地嚷着要去见父亲,“八舅舅等我,我去换衣裳!”一溜烟上楼了。

    “姐,你就是不够洒脱,都什么时代了,你也可以谈个恋爱,或者再婚。王守卿就很潇洒,送了重礼,还答应今天去参加婚礼。”

    “呵呵,今天双方父母都不会去的,是不是除了主婚人证婚人,只有你一个观礼的?”

    “怎么会?请柬发出去好多!”

    “呵!好多。”

    许诗哲真的是想举行一场新潮的婚礼,也想得到亲朋的祝福,大概也是最近遇到的阻碍太多了,想从别人的祝福中得到一些力量吧。

    “他大概会很尴尬。”

    “不会的,不会的。我们快走吧,别误了吉时。”

    阿欢换了一身小西装和皮鞋,像模像样的站着章嘉瑀身边,期盼地看着沈梦昔。

    “那我自己带着阿欢去,照顾不好你别怪我!”说完拉着阿欢上了门外的轿车。

    沈梦昔看着跟活猴子一样忙活的章嘉瑀,忽然很想去现场观摩一下许诗哲的尴尬,于是梦昔吩咐赵三儿,今天不用出车了,看看身上的蓝色套装,跟着上了汽车。

    许诗哲和陆晓眉的婚礼在豫园的晴雪堂举行,大厅雕梁画栋,高敞轩昂,厅里布置了很多座椅,分列两旁,前面是一个圆形的麦克,周围摆了很多鲜花。

    快到吉时了,但大厅里还是空空荡荡,来的宾客极少,零零星星坐在椅子上,章嘉瑀一进大厅,就开始帮着张罗起来,准备来宾登记上礼的簿子,检查麦克是否好用,沈梦昔无奈地看着狗腿的弟弟,深深地叹息。

    王守卿坐在最后一排,木然地看着前面的椅背。

    沈梦昔没有过去打招呼,被记者拍到又是一条新闻。

    许诗哲的好友胡鸿兴是主婚人,他在陆晓眉离婚的事情上出力不小,又力劝许父同意婚事。据说,这位胡鸿兴也是陆晓眉的追求者之一,沈梦昔表示无法理解其中心态。

    许诗哲的老师梁先生,是证婚人,他的脸色非常难看。想必也是不愿意来的。

    吉时已到,满堂只有十几个人。

    婚礼开始,许诗哲笑容满面地扶着陆晓眉的手臂,从晴雪堂外相携而进,男的西装革履,女的婚纱曳地,好一对郎才女貌。

    大厅里响起钢琴弹奏的婚礼进行曲。如果两旁有众多亲友鼓掌祝福将是人生一大美好回忆,可惜只有寥寥几人,章嘉瑀的鼓掌欢呼,看起来分外滑稽。

    阿欢看到父亲和另外的女人走在一起,忽然着急起来,被沈梦昔按着坐下,“坐着!”

    阿欢的胸膛一鼓一鼓的,气喘不止。

    胡鸿兴说了一些祝福的话,大厅里的人实在太少了,大部分的椅子都空着,人们稀稀落落地坐在各处,看上去凄凉无比。

    轮到梁先生证婚时,他拿出准备好的证词,看了足有十秒钟,最后放下手,对两位新人说“许诗哲,陆晓眉,你们都是结过一次婚的人了!“

    第一句就让台下鸦雀无声,连两个记者都忘了拍照。

    于是结婚证词变成了训诫。

    “各位来宾,我是极不愿意做这件事的,我要替诗哲做证婚人,他的新娘是王守卿夫人,与诗哲恋上,才和守卿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

    沈梦昔看到陆晓眉的脸色煞白,眼泪在眼圈里要掉不掉,倔强地挂着。

    ”高兴就结婚,不高兴就离婚!做为师长,作为朋友,我深感可耻!”

    “陆晓眉,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守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误人误己,不要以自私自利为行事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不要把婚姻当成儿戏!”

    许诗哲面如土色,上前哀求梁先生,梁先生恨铁不成钢地看看自己的弟子,停止了训话。

    婚礼草草结束。

    阿欢虽不懂上面在说什么,但是看到父亲的尴尬,又看着他一直在劝慰新娘子,终于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许诗哲闻声看过来,见到小儿正仰天嚎哭,脸上满是凄惶尴尬,默默地看了沈梦昔一眼,复又低头安慰新婚妻子。

    宾客都散去。沈梦昔哄好阿欢,拉着他走到许诗哲跟前。

    近了看,许诗哲的眼中是浓重的哀愁,他无论如何没有想到婚礼是这样的收场,双方父母不到场;从前的至交好友收了请柬,也均未到场;最敬爱的老师,当众训斥自己的新婚妻子;亲自请来的记者拍下了刚才的闹剧

    他茫然地摸着阿欢的头发,抬头看着沈梦昔“果然我不该让你们来的。”

    沈梦昔忽然可怜起这个单纯又自私的男人,顺遂的三十年,让他盲目自信,无所顾忌。

    ——从他再婚的第一天起,他的命运就改变了。

    许父停了他的供给,陆晓眉又是个烧钱的主儿,想到他后来的下场,只是轻轻说了一句“祝福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