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有妖气客栈 > 第七百二十四章 在路上
    把竹笛向余生递去,阿滚顺手又从衣服里取出一根。

    他那身子又肥又大,藏着几根竹子还真看不出来。

    “不用,不用,我不好这口。”余生谢绝了,他即便有那胃口,也没那牙口。

    余生刚要回后厨准备,黑妞从后院走进来,“公子,那长鱼被我搞定了,现在只等下锅了。”

    “哟,这谁家的宠物?”一抬头,黑妞见到了阿滚,“养的停肥的。”

    “怎么说话呢,你见过这么大的宠物?”阿滚嚼着竹笛,不跟黑妞一般见识。

    “原来也是头妖怪,失敬,失敬。”黑妞拱手,向阿滚略表歉意。

    “也?你是…”阿滚停下咀嚼。

    “我也是妖怪,蛟龙,矫若游龙那个蛟龙。”黑妞介绍自己的身份。

    “失敬,失敬,在下滚滚,叫我阿滚就成。”阿滚起身拱手。

    “在下独孤黑妞,叫我黑妞便成。”黑妞回礼。

    “哎呀”,孰料听到黑妞名字后,阿滚一拍桌子,惊的余生一哆嗦。

    “好名字,好名字,够霸气,有万儿。”阿滚真心称赞,出来走江湖,讲究的就是个万儿。

    “客气,客气”,黑妞笑得嘴都歪了。

    难道妖怪都这审美?余生忍住吐槽的心,招呼黑妞,“帮我取一个牌子。”

    他把笔墨摆上,在黑妞取来后,在牌子上写上“一口呜呼”,不忘在后面写上“一口一百贯”。

    “嗬,这字,龙飞凤舞,看着就很好吃,”阿滚嚼着竹子,与啃甘蔗似的,“咔擦,卡擦”的响。

    挂上牌子的黑妞有些馋,心说这绿笛莫非是用什么山珍海味做成的?

    阿滚见黑妞盯着竹笛,立刻热情的递过去一根,“来,尝尝,对了,上面写着什么字?”

    同是天涯老妖怪,黑妞也不客气,接过一根竹笛端量,“上面写着一口呜呼,客栈新菜。”

    说罢,黑妞“咔擦”咬一口,刚嚼一口,“呸”,一口吐了出来,“什么这是?”

    “竹子呀,味道是不怎么样,但用来当零嘴,果腹绰绰有余了。”阿滚又咔擦咬了一口。

    “还有把竹子当零嘴的?”黑妞惊讶

    她从来没见过啃竹子能啃这么香的,所以方才多想了。

    阿滚早对这些疑问习惯了,他略过不回,问道“哎,这一命呜呼是什么菜?”

    “一道鱼肴,吃下去后会被毒死。”黑妞言简意赅。

    “嘶”,阿滚又戒备起来,“这不是家黑店吧?”

    居然把毒药端出来给客人吃。

    “你懂什么,这鱼分外美味,况且我们家掌柜还有复活人的本事。”黑妞说。

    “再说,你想吃还吃不起呢,一百贯一口。”黑妞望着余生写下的钱,眼热的很。

    这一百贯,一百贯的,生意得的钱若给她,不用一年,黑妞就可以回去收买些虾兵蟹将,把龙宫抢回来了。

    “一百贯一口?”阿滚停下啃竹子,两个黑眼珠子骨碌碌的转动着。

    要不就是骗人的黑店,要不就是真有这等美味,阿滚一时间纠结,不知道如何抉择。

    余生这时已经在后厨忙碌了,先把笋干炒腊肉的腊肉煮上。

    少半个时辰后,余生把煮好的腊肉切片,又从系统里兑换一些青蒜和辣椒切好待用。

    因为近些天笋干常吃,因此笋干是提前泡上的,不过太多收拾。

    起油锅,爆香干辣椒,将腊肉入锅翻炒后加入笋干煸炒均匀,香味立刻弥漫在整个客栈。

    正在啃竹子的阿滚停下来,鼻子嗅着,“我闻见了竹子在春天的味道,这是上好的春笋。”

    “这你都闻得见?”黑妞惊讶,闻见竹笋香味不难,但闻出竹笋年份的不多。

    “嗯,你别说去年冬笋,你把任何竹子摆我面前,我都能闻出年份来。”阿滚骄傲说。

    黑妞表示佩服,她决定以后也去练个这样的本事。

    在煸炒均匀后加水烧开,加入青蒜嗬红尖椒炒至断青,略加调味后笋干炒腊肉就出锅了。

    余生走出后厨,见一群人在后院端量那条长鱼,忙把叶子高叫进来端菜。

    “为什么叫我?”叶子高颇不乐意。

    “你再不出去,黑妞快被人拐跑了。”余生把菜塞给他。

    叶子高将信将疑,“她能看的上别人?”端着菜出去一看,果见黑妞和阿滚聊的正欢。

    不过一见到那阿滚长着是头熊脸,叶子高立刻放心许多。

    “聊什么呢?“他走过去。

    “聊阿滚走南闯北的故事呢。”黑妞兴致勃勃的说,还为阿滚添茶。

    她对叶子高说,“阿滚了不得,为了一口吃的,快走遍三荒了。”

    “是为了美食,美食。”阿滚纠正黑妞。

    “那不还是吃的。”叶子高放下笋干炒腊肉,“敢情你是乞丐呀。”

    “哟,同行?”老乞丐把头探进来,“你有几个麻袋?”

    “我不是乞丐,我是美食家,美食家,懂吗?”阿滚对叶子高和身后的老乞丐说。

    “对,美食家。”黑妞说,“阿滚的梦想是把整个大荒的美味都吃遍。”

    “那不还是乞丐。”见黑妞对阿滚这么热情,叶子高酸溜溜的说。

    “这不一样。”黑妞说。

    “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吃百家饭。”老乞丐在门口说。

    “你那是饿的找吃的,阿滚这是吃饱了撑着。”黑妞如此解释。

    “哦,敢情这是美食家,那比当乞丐还无聊呢。”叶子高故作恍然大悟。

    “嘿,怎么说话呢?”老乞丐不乐意了,“当乞丐怎么无聊了?当乞丐可以享受不劳而获的乐趣。”

    “行了,你们别吵了。”黑妞打断他们,示意阿滚继续说。

    “我生下来就被遗弃了,是我师父一路游历,一路借百家饭把我养大的。”

    从小在路上,成了习惯,也成了生活,久而久之,歇脚时的一顿饭就成了回家。

    “每天在路上,我最期盼下一站,希望品尝到不同的美味。”

    当到达下一站后,一切美食就变成了奖励。

    “后来师父被穷奇杀了,我继续四处游历,也想过停到一个地方,但已经不能了。”

    在师父离开后,阿滚每到一个地方,品尝到不同菜肴时,就有了儿时感觉,有了回家的味道,感觉师父还在身边。

    但呆地时间长,味蕾对饭菜的味道熟悉以后,这种感觉就消失了。